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变更为中外合作/中外合资


(商务局):

1、企业申请(需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

3、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

4、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告复印件;

5、提供历史文件(原董事会决议,原合同和章程)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涉外法律实务

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公司法律

外资并购

知识产权

涉外诉讼和仲裁

涉外婚姻

涉外继承和收养

海上货物运输

涉外合同

世界各国投资信息发布

联系人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
上海合同法律网
上海海事海商网
上海刑事辩护网
申渝律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