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4)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实物或)的,应当提交
已办理其财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
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的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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