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包括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虽不用领取营业执照,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在或单位所在的区县(地区)地方税务局征管法制科(或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征管法制科)申报办理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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