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经商务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第三步: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为内资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须报证监会审批);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第五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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