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强调了公司登记的重要性


明确了未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33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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