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延伸阅读: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答: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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