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延伸阅读: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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