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怎样纳税


  新《》首次规定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的注册门槛,令许多人都想一尝创业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纳税成为创业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确实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并不存在重复征税。
  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是企业法人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公司税后利润分红,股东取得红利所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有区别的。首先是征税对象不相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得。其次是纳税主体不相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股东个人。因此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按照33%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例如,某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年度实现的利润也为3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不考虑企业计提公益金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需要缴纳所得税为: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000×33%=99000元;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00-99000)×20%=40200元;合计应缴纳所得税为139200元(9900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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