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②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等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③“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②“申请人”系指定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的人。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注:受理人员在发受理通知书时,应填写本表“受理日期”和“受理通知书文号”。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