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


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
1.制订公司组建大纲及公司章程
在比利时成立公司时需要的最基本文件是公司的大纲及简规,统称公司章程。 章程必须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⑴公司的名称;
⑵公司的宗旨;
⑶以实物折价形式分配股份的细则;
⑷储存认股现金的银行;
⑸在近5年内,向公司转让不动产以抵付分派的股份的办法;
⑹折价实物资产的抵押和选择;
⑺给予公司发起人特别优惠的理由乃优惠的范围;
⑻公司设立的费用预算。
如有必要的话,章程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公司注册住所;
⑵股份资本;
⑶股份的数额及价值;
⑷有关董事与审计员的规则;
⑸公司的存续期;
⑹以及其它一些事项。
比利时法律还规定,公司章程应当采用公证形式, 而且章程的文字必须使用法语、荷兰语或者德语。具体使用哪种语言取决于公司所在地位于哪个语区。
2.确定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即发起设立。 这种方式目前较为通用,另外一种是由发起人向公众发出认购股份邀请,即募集设立。 这种方式目前较为罕见。
3.公司的发起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最低限额为7人。发起人可以是比利时人, 也可以是外国人。
4.公司的资本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均为125万比利时法郎。 公司成立时须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且以现金或者实物形式缴付至少20%的股款。
无论采用何种设立方式,设立公司须履行下列步骤:
⑴完成包括章程在内的公证手续;
⑵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
⑶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缴付至少20%的股款;
⑷以公证形式对上述事实进行说明;此外,在公司成立时, 已缴付的现金数额必须以公司为受益方的形式存入银行的特别帐户。如果以实物认购股份, 必须由公共会计员对此进行确认;
⑸起草一个说明公司成立时股本状况的财务计划。这个计划可以提交公证人, 但不能公开。 然而公证人可以自公司成立到破产的3年内根据法院或公诉人的要求公开这一计划。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公司便可进行商事注册,并开业。

涉外法律实务

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公司法律

外资并购

知识产权

涉外诉讼和仲裁

涉外婚姻

涉外继承和收养

海上货物运输

涉外合同

世界各国投资信息发布

联系人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
上海合同法律网
上海海事海商网
上海刑事辩护网
申渝律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