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会议特别决议事项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是原则性规定。当然,也可以作出不同的规定。但是,以下法定事项的表决有特别规定,不允许公司章程作出相反的规定。按照规定,下列法定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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