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提问:请问,有哪些法定的职权呢?
找法网魏国律师回答:
董事会是受股东会委托管理经营公司的决策机构,对选举和委托它的股东会负责。按照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的方案;
7.拟订、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