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设立私募基金法律依据已具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在私募市场国际研讨会上表示,被称为“集富人之财”的私募基金,在中国的设立已经具备法律依据。

  吴晓灵认为,中国目前缺乏组合各种重要因素的金融工具,是其中之一。随着外资私募基金大量进入中国,必然推动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根据中国的《证券法》《》和最近修订的《法》,私募基金的设立已经具备设立的依据。

  吴晓灵指出,中国政府不需要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特别的限制,对私募基金的税收,应该避免,将税收鼓励与企业设立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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