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呵护中国互联网创新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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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呵护中国互联网创新力之源?

      两个月以来,一部名为《社交网络》的电影在北美地区迅速走红。导演大卫·芬奇在这部传记式的影片中,讲述了一个哈佛男生马克·扎克伯格的故事:一个偶然的机会,马克与朋友们一起制作了一个网站并迅速横扫校园。随着网站名声大噪,马克决定成立公司,走上创业之路并终获成功。

      作为影片主人公的同名现实原型,马克·扎克伯格,这名哈佛大学计算机和心理学专业辍学生,于2004年2月创立了Facebook,并在短时间内实现了高速成长,目前已在全球拥有超过4亿活跃用户,其市值接近400亿美元,比肩亚马逊、谷歌等行业巨头。26岁的扎克伯格被人们冠以“盖茨第二”的美誉,是全球最年轻的自行创业亿万富豪。

      “美国硅谷的实力,不在于几家市值很高的大公司,更重要的是,它们拥有一个持续创新的机制。”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这样分析道。

      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也离不开持续创新的推动。

      创新之源

      网络企业完全可以因小而美

      12月10日,2010年APEC峰会在举行,在这场以“中小企业的创造力”为主题的峰会上,互联网领域的中小企业依然是一个热门。

      在一场以“移动互联”为主题的论坛上,以公司创业者身份出现的三位嘉宾——火种网创始人兼CEO刘子扬、爱米软件商店创始人兼CEO赵剑,以及街旁网的联合创始人杨远骋都是年轻人,都有着青春洋溢的面孔,其中最年轻的杨远骋,只有25岁(1986年出生)。

      在刘子扬看来,现在的移动互联网,就如同10年前的固网,还是有着广阔机会,移动互联网不会继续强者恒强的局面。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小企业的机会更多了,不要固守传统的互联网的格局。

      正是大量像刘子扬这样的创业者,敏锐地把握用户的需求与变化,努力将自己的体验,演变为可付诸实现的新创意。他们不断地为了自身的发展进行着试错,为成功者提供参照,也为互联网的整体创新提供了源源不竭的推动力。

      然而,对于当下的中国互联网企业而言,生存环境难言轻松。小企业既抱怨大企业的垄断,又要提防着大企业对原创产品的模仿,只能暗地发力,艰难创新。而大企业,一边用自己规模、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防止小企业的“颠覆”,一边又要时刻紧盯处于同一量级、提供类似服务的竞争对手,防止自己“棋差一招,满盘皆输”。

      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曾经这样感慨小企业创业的艰难:“100个人创业,95个人死了,连声音都没有被听见。”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二十六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域名总数下降为1121万,“.cn”在域名总数中的占比从80%降至64.7%。另外,网站数量也由1月的323万降为279万,减少了44万。

      尽管这些消失的网站并非都是中小网站,但有一点很明确: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抗风险能力不足的中小网站,常常是最先受到冲击的群体。为中国互联网领域提供不竭创新动力的中小创业者,究竟面临着怎样的成长困境?

      “创新有很大的风险,大公司要的是安全”, 周鸿祎解释。与新产品相比,大企业更为看重的是已有产品类型的完善与提升,以及如何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小企业因为没有实力与大企业正面竞争,所以只能通过另辟蹊径的创新产品来实现突破。这方面,正是小企业的优势。

      “网络企业完全可以因小而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看来,中国互联网市场远未达到饱和状态,每个细分的领域仍有很大的空间可待开发,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快速发展,新领域会层出不穷,“小企业完全可以做到个性而不趋同”。

      成长困境

      在管理与发展中取得平衡,是摆在互联网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对于产品、服务的不断完善与升级,很多是整合、模仿或“抄袭”了原始创意方的产品或服务。这使得大企业得以用极低的边际成本,获得高额的收益。而处于艰苦创业期的小企业,无法凭借自己的创新产品获得应得的收益,发展受到了制约。 UCweb的CEO俞永福曾无奈地用“只有让创新速度超过被抄的速度”来回应被模仿。

      小企业更怕处于行业垄断地位企业的模仿。“作为一个拥有垄断力量的企业,如果它模仿谁,别人就没法做”,在互联网研究者、博客中国网站CEO方兴东看来,由市场竞争所产生的垄断,本身并不一定就是坏的,“关键是要反对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

      在很多网络创新的原产地美国,很少出现企业之间的相互模仿,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美国有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竞争规则。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就曾因为在创业前听取过同学建立哈佛校园联系网络的想法,涉嫌剽窃,被判付给同学6500万美元。

      除了法律的监督外,方兴东更看重法律背后的互联网精神所发挥的重要制约作用。“上世纪60年代,互联网的先驱们确定了互联网精神基本的规范:自由、开放、共享、创新、平等……”

      但是在中国,一些互联网企业在发展中渐渐远离互联网精神,成为了简单的商人文化,一切向钱看。“很多反互联网精神的东西越来越盛行。为了自身利益,可以牺牲整个产业的利益和用户的利益,甚至是公共利益”,方兴东指出。

      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显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管理。然而,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面前,如何进行科学适度的管理,在管理与发展中取得平衡,也是摆在互联网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就拿政策制定来说,政府过早制定政策,可能会因不了解发展趋势而阻碍网络发展,但政策制定滞后又会形成漏洞,带来隐患。”姜奇平分析说。

      网络管理还要防止“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困境。根据CNNIC相关规定,目前个人无法持有“.cn”域名。“拥有大量中小网站、个人网站曾经是中国网络创新的巨大优势,但现在这一优势受到威胁。一个中国人甚至无法拥有一个‘.cn’的域名,还怎么创新?”一位业内人士无奈地说。

      共生共荣

      大企业不能独立生存,一定要和行业、环境融合

      周鸿祎相信斯坦福商学院的一个观点:“小企业通过创新、通过颠覆大企业的商业模式,才是产业前进的真正动力”。

      其实,大小企业并不一定是颠覆与被取代的关系,“互联网创新不是把原来的东西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新东西,丰富和多样化互联网服务。”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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