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正文:
    创意是否受法保护?

            所谓创意,即创作的意图,是指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属于思想观念的范畴。

      根据我国《》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上述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法不保护属于思想观念范畴的创意。只有在创意通过有形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后,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作品的著作权。

      虽然创意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创意者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保护自己的创意不被他人乱用,比如事先与他人签订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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