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从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

          一、自然人的软件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权人终止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

          自然人之间合作开发的计算机的保护期从最后一个自然人死亡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或者其他组织的,截止于该软件首次发表之日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如果该软件自开发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予保护,换句话说,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从软件开发之日起,只保护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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