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2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3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的权利;
4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5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 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并收取报酬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软件著作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