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取得不需要经过任何官方程序。一件创作作品自存在起即被认为受版权保护。然而,许多国家设有国家版权局,而且一些法律允许对作品进行注册,以用于确定和区分作品的题目等目的。
创作作品的许多所有人无法寻求实施版权的法律和行政手段,特别是由于文学、音乐和表演的权利被越来越多地在世界范围内使用。因此,成立集体管理组织或协会是许多国家的一种发展趋势。边些协会可以使其成员们受益于本组织在收集、管理和分配从国际上使用某成员的作品所得的版税等方面具有的行政和法律专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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