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韩国保护程序的期间延长到现行著作人死后50年~70年。在难以计算侵害著作权所带来的损失额时,可以根据法律要求赔偿所定的一额。 韩国信息通信部13日表示,作为履行韩美FTA的后续措施,制定了以这些内容为主旨的“微机程序保护法部分改定(案)”,将上呈给定期国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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