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予登记?

根据法律对著作权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予登记的情形有: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登记机关不但不予登记,还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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