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召开娱乐场所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暨保护座谈会,决定对全市所有卡拉OK经营场所开征KTV费,每间包房8元/天。
达州市将正式实施文化部制定的《卡拉OK节目制作规范》,这是文化部首次针对卡拉OK节目制作颁布规范,这给所有纳入卡拉OK经营场所的歌曲规定了技术上的标准。
根据中国音协《2010年卡拉OK使用费收费标准》公告,我市KTV收费标准为每间包房8元/天,KTV将由四川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代为收取,最后汇至中国音像协会的统一账号。
据市文化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后,文化部门将把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工作重点之一,希望卡拉OK经营者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在使用版权上依法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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