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K歌”也要到有歌曲使用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去,既维护了自身权益,也支持了中国的。为此,省相关文化部门于2月3日表彰了合法使用歌曲的4家企业。
自从2008年我省相关部门针对卡拉OK经营场所征收费用以来,加大了对卡拉OK经营场所签订使用合同工作力度,对合法使用歌曲的4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许可使用单位的铭牌。同时,这4家企业也是我省首批取得经营歌曲著作权使用许可的单位。青海省内其余未经获得许可的卡拉OK经营场所,目前也在积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力争在今年5月之前取得歌曲使用权,从而使青海省的版权运营工作更加正规化、法制化。(张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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