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出资是否需要评估
《》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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