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外调查行为 四川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记者8月12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规定,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经济合作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旨在遏制部分企业违法开展涉外调查、扰乱正常的涉外调查市场秩序等问题,引导和规范涉外调查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准确掌握我省涉外调查市场情况,坚决打击违法开展涉外调查行为,依法有序规范涉外调查市场秩序。
据悉,专项执法检查将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统计、经济合作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涉外调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安排,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摸底排查经营范围中含有“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内容的企业情况。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外市场调查或社会调查相关违法线索的,及时通报同级统计和经济合作部门。
统计部门负责摸底排查已经取得涉外调查资质的机构情况,积极宣传国家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的相关政策,依法查处违法涉外调查。
经济合作部门负责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数据,摸底排查经营范围中含有“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负责核查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及时通报同级统计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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