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登记的程序


第一步:涉及名称预先核准或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

第二步: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到商务部门审批,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亦应取得相关许可文件。(例如,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还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第三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领取《准予××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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