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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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来本市辖区内投资的外商企业,根据资本投向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第一条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按现行国家政策,所得

  税免减期满后,属下列情况者,还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值70%以上的,继续给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仍为先进技术企业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

  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不小于五年的,经投资者

  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

  第二条 利用“三荒”投资开发农林特产品,从产出年度起免征农业特产税三

  年;凡属我市特别鼓励的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资源费与本市之外同等资源相比前

  三年减收50%,可采取部分资源买断方式。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免收工商管理费三年,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辆使用牌

  照税,其固定资产需加速折旧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允许加

  速折旧。

  佛坪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熊猫

  第四条 外商来我市投资兴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购买已建或再建的交通、

  能源设施的控股权和一定时期的经营权,除享受以上相关条款外还享受以下

  优惠政策。

  项目用地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优惠收取。

  经营期间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协调、协助其经营事宜。

  第五条 从事旅游资源开发的境外商客除享受以上相关政策外,经批准五年内

  减半收取土地使用费;新征土地出让金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元。

  第六条 凡属农业综合开发、兴办农林特鱼业、能源、交通、市政设施建设,

  免收场地使用费;兴办教育、科研、卫生、教育事业的,减半收取场地使用费;兴

  办农副产品加工和产品出口创汇企业的,经批准十年内减半收取土地使用费。

  第七条 凡属本市确定的特别鼓励项目。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科技含量

  高的项目用地,可由政府统征后优惠出让。并给予以项目带政策的特殊待遇。

  洋县保护区的朱鹮

  第八条 鑫源、大河坎两个开发区实行最高土地限价,对一次性取得土地使用

  权的企业,不再收取城市配套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 #p#副标题#e#

  惠50%,但在10年内不得转让、出租;在创建或进行股分制改造时,可将其高新技

  术作为技术入股,按

  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后。最高可占注册资金总额的35%;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前年全

  部返还,后三年返还50%。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受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免办生产、生活品控购手

  续。

  第十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和境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本市投资

  开办的企业,享受外资企业同等优惠待遇。

  第十一条 市政府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派员制度,以保障投资商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对所有外资企业实行挂牌禁止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第十二条 充分保障外资企业合法经营自主权和投资者人身财产的安全。专门

  为三资企业设置投诉窗口,律师、会计事务所及人才招缆推广服务性机构。

  本优惠政策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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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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