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

  27日上午,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经国务院批准,作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一部分于日前正式施行。凡列入《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均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这将对我市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对一个省份单独发一个产业目录,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关心和支持,为辽宁对外开放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录》共20条,内容涵盖面广,不仅涉及农业、加工业,而且还包括服务业及城市基础设施等,与我市的产业关联度高。涉及农业方面有3条: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等种子开发、生产;肉鸡、生猪、肉牛、肉羊、奶牛、鹿和绒山羊饲养及产品深加工;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涉及工业方面有13条:油母页岩、镁、锆石加工及综合利用;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及其衍生物的生产;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采用大型装备和技术(60万吨/年以上)生产以煤炭为原料的甲醇等产品;百万吨乙烯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生产;子午线轮胎生产;金属包装、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船用柴油机、辅机、零部件、配件制造;数字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高精度铜板带材深加工;钢丝连线、超细钢丝绳制造等。涉及服务业方面有2条:医疗机构,经批准允许外方控股;旅游景区开发保护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和经营。涉及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有1条:城市集中供热、供气、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在充分利用我省资源优势方面,《目录》第20条列入了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经批准可享受鼓励类政策。”

  据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推出的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特点是扩大了对外开放的领域,降低了外商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增加了优势产业的吸引力。自《目录》发布之日起,属于《目录》条目中的新建或在建的外商投资项目,均可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即免征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等。我市将以此为契机,抢抓机遇,充分挖掘政策含金量,用足用好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尤其是针对《目录》中第20条,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切实推进一批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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