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将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本月起施行。国家发改委今日表示,中国对于从事《目录》中鼓励类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将继续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从事《目录》中鼓励类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采购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

  本月一日以后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将依照新《目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新版目录施行后,增加了部分禁止外商投资领域。而目前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但属新《目录》中增加的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商是否应当退出亦因此引出疑问。

  中国官方表示,如目前已经存在并运营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项目核准时的政策。新《目录》实施后,原有老企业的增资、股权转让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等,凡涉及新增禁止类领域的,须按新《目录》的规定执行。

  根据新版目录,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增加了“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为鼓励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的建设、经营”列为首次对外开放领域。

  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中国则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限制外资进入或增加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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