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组织与经济安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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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逐渐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大背景下,国际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各种经济协议频繁签订,又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进器。深刻认识国际经济组织对国家经济安全的正负效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因势利导,具有重要意义。

  一、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组织的相互作用

  (一)多边层次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是货物、服务、资本、技术、人员、信息等要素流动范围拓宽,规模扩大,速度加快,自由化程度提高,使世界各国经济相互联系日益密切。这就促使现有的多边经济组织,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要适应形势,制定有效规则管辖相关经济活动,平衡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协调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从而使经济全球化平稳、有效地进行。

  世贸组织自1995年成立以来,继承和发展关贸总协定。一方面,继续深化对传统货物贸易的规则制定;另一方面,将管辖范围扩展至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此外,凭借具有约束力和有效性增强的争端解决机制,弱小发展中成员在与发达成员的贸易摩擦较好地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还有可能讨论投资、竞争政策、环境等议题。与此同时,成员增至139个,发展中成员方约占80%以上,还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加入。1999年,世界货物贸易总额达53500亿美元、服务贸易额为13700亿美元,其中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额均占92%以上 。世贸组织作为“经济联合国”的角色已露端倪。

  截止2000年2月中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有182个成员国,包括所有的主要经济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促进国际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汇率的稳定,协助成员国建立多边支付体系,在充分保障下,以基金组织的资金暂时提供给成员国,维持和减轻成员国的国际收支不平衡等为宗旨。它对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的恢复和世界经济的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由于国际私人资本流动的不稳定的负面影响和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已逐渐弱化和异化。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普遍感受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经济组织采用何种措施来确保国际金融体系稳定,防范危机发生起着重要作用。如何改革其作用和职能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之一。

  世界银行集团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组成各下属机构成员均涵盖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世界银行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政府和重点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投资担保和技术服务等,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能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实现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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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区域层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贸易中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的趋势加强。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类型的区域集团更是令人瞩目的进展。欧共体经过反复协商讨论,终于1995年发展演变为欧洲联盟;1994年美加自由贸易区将墨西哥融入,形成北美自由贸易区;而亚太经合组织也于1994年的茂物会议开始从务虚到务实的转变,要努力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现在,经济全球化方兴未艾,各国经济相互渗透,世界范围的竞争加剧,以及“边缘化”威胁等等因素,促使许多国家放弃部分经济主权,寻求联合,以期增强集团竞争力,推动自身经济发展。如,1999年,柬埔寨加入东盟扩大为十国。东欧6国正在积极与欧盟谈判,力争在2005年前加入欧盟。届时欧盟的GDP占全球GDP总额27%——29%,货物、服务总额占全球总额约45%。北美自由贸易区正在与南方共同市场接洽,试图结合,而秘鲁、智利期望加入后者,在2010年有可能形成美洲贸易区。

  在诸多区域经贸集团中,欧盟的一体化走在最前列。欧洲已建成一个商品、服务、人员、资本自由流动的大市场,欧元也于1999年正式启动。除此之外,欧盟还就社会制度、司法与内务、共同外交和安全等领域设立了众多机构及其运作程序,使欧盟成为机制化和制度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之间已隐约出现一种机制将三大集团连接,即北约(尽管其为一军事集团)、亚欧会议,而亚太经合组织本身就包含两洲众多国家。于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建设在区域层次上似乎已开始形成。

  (三)双边层次

  国家、地区间常就贸易、投资、税收、检疫等问题达成双边协议。截止1999年底,双边投资协议已达1856个。这些双边协议往往通过最惠国待遇而影响到其他国家。

  二、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

  (一)传统的经济安全范畴

  《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这一原则至今仍是国家经济主权方面不可超越的基本立法。而对于经济安全,则无定论。一般将其理解为经济主权、经济利益、经济发展不受威胁,或者为实现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传统经济安全范畴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国家经济安全是完全独立地掌握国家自身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即经济主权不容谈判和侵犯。第二,强调国家经济体系本身的安全和维护这种安全的能力。第三,强调经济因素对军事、政治安全的影响和军事、政治能力对经济安全的维护。第四,国家利己主义,或经济民族主义,并未对整个国际经济环境的重要性予以足够重视。第五,没有完全涵盖和评价经济组织、经济协议对经济主权、经济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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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组织凸现的经济安全新内涵

  首先,在经济全球化下,所凸现的应该是一种以全球为主体的经济安全观,而不仅仅将着眼点禁锢于本国领土上。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的相互依存度提高。如,亚洲金融危机那样,从一国始发的危机会通过各种途径传递给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同时,诸如债务危机、能源危机、劳动分工不平等全球问题,单凭一国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些问题对经济安全的威胁是全球性的,需要各国共同应对,从而也是对本国经济安全的一种有效维护。

  第二,国际经济协定所凸现的是合作和协调的经济安全观、经济主权观。经济全球化下,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但并不是总处于零和博弈的状态,即他国获益意味着我国受损。各国均意识到:权利和利益是相对的。国家在追求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应该尊重别国的权利和利益,至少不能损害别国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合作和协调,才能走向双赢与共同繁荣。如世贸组织成员进行的关税减让谈判,虽然制定关税完全是行使本国经济主权,但通过双边、多边的谈判减让,适当让渡部分主权,并不绝对对本国经济造成净损害,从某些方面讲,还可能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以欧盟为例,15个成员国通过达成统一的贸易、金融、农业等政策,大大增强集团在世界经济贸易竞争中的地位,所获得集团经济利益远远超过单个国家在独自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之和,较好地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

  第三,国际经济规则的发展凸现的更多是积极稳妥地参与国际经济组织和利用规则维护经济安全的观念。不可否认,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走向,经济规则的制定更多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意志,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顾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四部分是有关“贸易与发展”的内容,世界银行每年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贷款。一个国际机制如不能使参与各方都从中获得好处,必将遭到失败。因此,国际经济组织是把双刃剑,在部分削弱国家经济主权的同时,一定程度又增进国家经济主权,关键在于如何驾驭。发展中国家决不能因为国际经济组织或协定存在种种缺陷而一味抵制。如不积极稳妥参加国际经济甚至被摒弃于国际经济体制之外,只会恶化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使国家的发展受阻。发展中国家因应积极主动地加入国际经济组织的构建和运作,深入规则的制定过程,从而为自己争取更加有利的地位。

  第四,经济全球化要求发展中国家重视经济风险内化和传递问题,维护经济安全。发展中国家普遍认识到:要实现经济发展,就要对外开放,就要吸收和利用外资。因而,纷纷采取优惠措施吸引跨国公司到本国投资。不仅国家间进行优惠政策的竞赛,而且国内各地区之间处于地区经济利益的考虑,也可能进行优惠政策的竞赛,给予跨国公司不合理的优惠待遇,实质上,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同时,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可能形成某些行业和部门的垄断,扭曲市场结构,降低市场效率。发展中国家必须考虑外来风险的传递问题,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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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中国维护经济安全的战略选择

  面对各种层次,各方面影响日益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组织(协议),中国该如何应对,从而维护经济安全的同时,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是一向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首先,有选择的积极加入国际经济组织,利用规则维护经济安全。进入国际经济组织中去,是改变国际经济制度的前提条件。规则的制定者往往是规则的受益者。加入国际经济组织,虽然可能丧失眼前、局部的利益,但是可以利用规则,从长计议,获得更多的长远、动态利益。

  其次,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宏观调控,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加入国际经济组织,首先的接受国际经济体制,这就意味着必须再国内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国际制度不相适应的体制,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强经济政策的相互通报和协调,建立国家经济安全预警体系。同时,要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善用国际分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制高点。应该看到,融入国际经济体制,利用国际分工,发挥比较优势,才能获得比较利益,促进经济发展。那种以维护经济安全为由,提倡建立和发展所有产业,掌握所有技术的观念并不一定利于一国经济。应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掌握重要生产环节,研制和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领先位置,经济安全得以保障。

  第四,培养各方面的高素质人才,重视人才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作用。国家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只有激发和鼓励人才的创新,才能维护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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