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成立日期】其前身是1948年4月由西欧十几个国家在巴黎成立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60年12月14日,加拿大、美国及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等共20个国家签署公约,决定成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公约获得规定数目的成员国议会的批准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61年9月30日在法国巴黎正式宣告成立,简称经合组织或经合发组织。

  【宗旨】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增长;帮助各成员国制定和协调有关政策,以提高各成员国的生活水平,保持财政的相对稳定;鼓励和协调成员国为援助发展中国家作出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经济状况,促进非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成员】29个(1998年底)。1995年加入的成员为捷克(10月28日);1996年加入的成员有匈牙利(3月29日)、波兰(7月11日)、韩国(10月11日)。

  【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唐纳德·J·约翰斯顿(Donald J·Johnston,加拿大人),1996年上任。

  【总部】设在巴黎。

  【网址】http://www.oecd.org

  【出版物】《经合组织活动》(Activities of OECD),秘书长年度报告;《经合组织消息》(News from OECD),月刊;《经合组织观察家》(The OECD Observer),双月刊;《金融统计》(Finantial Statistics);《经合组织经济调研》(Economic Surveys by OECD);《外贸统计》(Foreign Trade Statistics),月刊;《经合组织经济展望》(OECD Economic Outlook),半年一期等。均为英、法文。

  【组织机构】(1)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分为常驻代表一级(各成员国代表团团长具有大使级资格)每周举行一次的会议和部长一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会议,负责处理该组织总政策的各项问题,以及决定成立附属机构、批准预算等。理事会的决议和建议须经全体成员国同意。(2)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每年选举14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研究处理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3)秘书处:设有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负责处理经合组织的日常事务,为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服务。

  【主要活动】该组织的活动实际上包括了成员国经济政策的所有方面。该组织下设200多个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负责各个领域的具体工作。这些机构经常讨论研究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前景,并就国际经济、金融及贸易等方面的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该组织提出的政策建议和制定的文件对成员国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事实上对成员国的政策和行动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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