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放宽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


中国证监会28日发布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适当放宽了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同时优化了审批程序。
  新修订的规定允许更多的分类评价较高的公司和部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居前的公司设点,以充分体现扶优限劣的原则。同时,新规定引导证券公司合理布局证券营业网点,并引入证券公司申请设点的“一票否决”制度。
  根据新规,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原则上由公司参照当地行业协会公布的区域网点发展规划,自主选点后提出申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证券营业部审核工作,简化其流程,提高审核透明度,并将审核权逐步下放至派出机构。
  这位负责人透露,证监会将组织地方证券业协会对当地证券营业网点分布情况进行调研,交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汇总审核,并将营业网点已饱和地区的名单在协会网站公布,证券公司在名单以外的地区新设营业部将不需要获取当地证监局的监管意见。(

涉外法律实务

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公司法律

外资并购

知识产权

涉外诉讼和仲裁

涉外婚姻

涉外继承和收养

海上货物运输

涉外合同

世界各国投资信息发布

联系人

姜涛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
上海合同法律网
上海海事海商网
上海刑事辩护网
申渝律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