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与经纪公司纠纷不断(图)


 金志勋闹合约纠纷

  2004年12月,韩星金志勋突然告知经纪公司SM娱乐解除专属合约。2005年9月21日,他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强硬提出“要求确认专属合约解除合同的债务不存在”的诉讼。SM娱乐方面对此声明:“我们决定透过努力对金志勋突发性的行动用对话协商来圆满解决,劝说他立刻恢复活动,但金志勋不断提出无理要求,完全没有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

  2006年7月,金志勋的经纪公司SM娱乐表示:“尽管法院判决专属合约有效,金志勋还是参加了MBC电视剧《是有多好》的演出,擅自继续任意性的活动。金志勋的这种行动是有悖信义的,他只追求金钱的利益,他的行为是错误的。”

  韩惠珍遭经纪公司

  索赔九千万

  2006年9月,出演电视剧《朱蒙》的演员韩惠珍卷入到与前所属经纪公司的法律纠纷中。

  韩惠珍前所属公司STARPOWER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韩惠珍出演电视剧《朱蒙》时还与该公司处在签约状态,所以韩惠珍要付给公司出演费9700万韩元。

  韩惠珍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之间的合约已经结束,韩惠珍没有义务把电视剧出演费分配给前所属公司。”

  尹恩惠3.2亿片酬领不到

  2008年3月,韩剧《咖啡王子1号店》大热,女主角尹恩惠却与经纪公司Eight Peaks陷入合约纠纷。8月10日,她再度向公司提出解约要求,可惜仍是无功而还。

  尹恩惠与Eight Peaks经纪公司闹不和,没想到也连带影响她拍《咖啡王子1号店》的3.2亿韩元(约人民币260万元)酬劳也拿不到。MBC电视台夹在尹恩惠与Eight Peaks中间左右为难,不知该将酬劳拿给谁。

  据悉,尹恩惠自从演了“野蛮王妃”走红,其所属经纪公司就开始克扣她的工资,就连她的助手的月薪都暂时由她代付。

  尹恩惠除了电视剧酬劳外,据说代言保养品的7亿韩元酬劳抽成分配也有问题。

  安在旭追讨3.5亿韩元

  2008年9月12日,韩星安在旭因前经纪公司没有支付他相应的劳务费,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他3.5亿韩元。

  安在旭现任经纪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安在旭在之前的经纪公司里很好地履行了所有合约条款,但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他相应的酬劳。尤其是在2007年5月起这家公司引起了经营权纷争,疏忽了对艺人的管理,就连公司职员及其它费用也没有按时发放。在今年初该公司曾3次书面约定要支付未支付的酬劳,但最终还是没有履行。因为合同期已过3个月,但这家公司迟迟没有表明要支付的立场,所以在无奈之下才提出了诉讼。”

  安在旭没有从之前的经纪公司得到的酬劳共达3.5亿韩元。安在旭与前经纪公司的合同期是从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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