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住宅小区内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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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区东上小区居民张先生反映,有人在他居住的住宅小区里办了一家物流中心。这家物流中心的汽车经常在晚上进出,居民睡觉时常被喇叭声吵醒。他觉得,住宅小区内应该禁止办公司。

    据了解,住宅小区开公司的现象越来越多。对于住宅小区里能不能办公司,人们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住宅小区是人们生活的地方,不能用来办公司,否则肯定产生不利的影响,比如,保安难以看管,闲杂人员进入机会很大,物管难度加大,业主生活必定会受到影响。

    有人说,在住宅小区办公司的情况太多了,禁不了。只要公司不做违法的事,不妨碍业主的生活,随他去吧。

    一些创业者说,公司设在住宅小区,可以节省不少创业成本,大房间和客厅可以当办公室,留两个小房间当卧室,一举多得,比租金昂贵的写字楼办公划算多了。

    住宅小区内办公司,你怎么看?你能接受吗?本期话题就此展开讨论。

以不扰民为原则

    市区 白雨


    住宅用于办公或经营的现象由来已久,出于治安考虑,多数住户不愿意有人在自己所在的住宅小区内开办公司。

    早在2004年,笔者就向我市相关部门咨询住宅经商的问题。市建设局答复,严格来说,住宅就应该用于居住,对此,购房合同中有规定。由于营业或办公场所流动人员较多且情况复杂,商用房在消防、楼道以及承重等方面的设计要求会比普通住宅高一些。因此,如果要改变住宅用途,土地、规划等部门应该重新审批。

    市工商局婺城分局有关人士则说,国家没有明确禁止将住宅用于营业。因此,不管是商业用房还是住宅,只要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都可以作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如果房屋有人居住或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则不能允许。

    2006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该条例发布后,我市是否还允许住宅作为企业注册地?4月9日上午,市工商局注册处有关工作人员答复,关于住宅经商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已经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没有噪音、没有污染的小公司、办事处之类的单位,只要所在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同意,可以允许将住宅区作注册地。反之,不予许可。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我省民营个体经济比较发达,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比较大。一律禁止住宅经商,不利于个私经济发展,而且也不现实。如果金华一律禁止住宅经商,现有的写字楼根本不能满足需要。

    笔者觉得,关于住宅小区内开公司问题,禁与不禁都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方面,要看在住宅内开办的企业是否会产生噪音等污染;另一方面,还要看对相邻住户和物业管理是否有影响。有些小区是封闭管理的,在小区内开公司,即使没有噪音等污染,也会增加物业管理的难度。这种情况下,是否准许,需要听取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住户的意见。对于那些开放的小区,开办小公司、办事处等对他人没什么影响,如果这种情况住户都不同意,那就说不过去了。

“住宅禁商”是大势所趋

    网友 四楼奇山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所以,在住宅小区里办公司是违规行为,应该禁止。

    住宅小区是人们生活的地方,应该有良好的秩序和环境,如果用来办公司,肯定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现在住宅商用现象目前在全国普遍存在,随着“住改商”现象的蔓延,其负面效应已日益凸现:

    一是破坏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导致国家相关税费的流失。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对城市发展具有强制约束力,城市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区域的定位,都源自城市的整体规划。而“住改商”现象的泛滥,严重影响了消防、市容、交通和城市的功能分区,从根本上破坏了城市的统一规划。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仅为40年,且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远远低于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将住宅私自改为商业用房,国家在土地出让金上就流失了许多收益。而且住宅内的民用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均大大低于商业用房的价格。

    二会破坏居民小区的良好秩序与环境。住宅楼内开公司,会增加小区的治安隐患,电梯、停车场等容易被挤占,会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不利于物业管理。

    三是增加建筑方面的安全隐患,因为住宅建筑在水、电、煤气和建筑结构方面并不完全适合商用,商家在改造时很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既然住宅商用是一种违法行为,“住宅禁商”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因此,政府应采取“住宅禁商”措施,保证城市规划的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和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对过去已存在的“住改商”公司,应给出一个过渡期,让它们平稳过渡,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法规要及时跟进

    河北沧州 季建民


    在国际金融危机来临之际,有些创业者为了节省开办公司的成本,把公司开到小区里。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扶持下岗人员的再就业,也建议和鼓励下岗人员在小区内设立公司。虽然此举会节约创业者的成本,但由此带来的不便却转嫁给了小区的居民。

    笔者是一名物业管理人员,所服务的小区也存在着在小区开办公司的现象,我在工作中认识到, 在小区开办公司问题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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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扰民的问题。小区开办公司后,到小区送货或拉货的人员进出不断,而且没有固定的进出时间,有时中午到小区,有时是晚上到小区。本来接送货物的地点是一楼,可是来接送货物的人常常按错,有的住户不胜其扰,干脆把一楼楼宇门的线路全部拆掉了。接送货物的人常常把货物卸到绿化带里,有的草坪被破坏了。

    二是严重影响小区的安全。本来小区物管规定,严禁外来车辆入内。但是公司开在小区后,很难禁止接送货物的车辆入内。这影响了小区的安全管理,小区内住户被盗案件也增加了。

    三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是法规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没有法律或是法规来限制在小区内开办公司,就更没有哪个部门对于在小区内开办公司扰民的行为进行管理了。小区内出现公司扰民现象,只能由物业来出面解决。而小区物管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力强制约束小区内的公司。

    所以,笔者以为,如果政府部门许可在小区内开办公司,就要出台配套的法规,不能放任不管。

水电费按什么标准收

    网友 天马徐徐


    如今,在住宅小区里开公司的情况多了起来 ,这是因为公司设在住宅小区,可以节省不少办公成本,尤其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在小区里开公司成为不少创业者的首选。但是,在我看来,小区里开公司问题多多,理应禁止。

    其一,小区里开公司有损小区居民利益。在安全方面:公司设立在小区内,外人进出频繁,这给小区的保安工作带来困难,不排除某些不法之徒趁机混入小区,小区居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众多外人进出小区,原本清静的环境会遭到破坏,居民们整天生活在嘈杂环境中,心情十分不快。

    公司办在小区里,外来车辆也会增多,这些车辆会挤占小区本来就不多的停车位,损害居民的利益。如果公司的办公时间过于随意,不考虑到居民们的作息,还会影响居民的生活起居。

    其二,小区里开公司还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按照规定,这些公司的办公用水、用电都是按商业的水电标准收取的,而办在住宅里,就以民用水电的标准交纳费用,这实际上是对国家利益一种变相的侵害。还有,公司办在小区里,各部门监管相当困难,部分公司可能借此偷税漏税。

    由此可见,小区里开公司弊远大于利,希望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法规予以禁止。

善待小本创业者

    义乌 陈永兵


    当前,在住宅小区内办公司已不是个别现象。小区本为居民居住之地,现在突然多了一些陌生脸孔进出,打乱了小区的平静,给小区的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个别公司出现的扰民现象,让小区居民烦心不已,小区里办公司也因此引起争议。

    虽然公司办在小区内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笔者仍以为,对于在小区里办公司应予理解支持,妥善对待。

    首先,小区里办公司可以降低创业成本,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与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相吻合。据笔者所知,入驻小区住宅区的公司一般规模不大,且多为服务业。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就业比重普遍达到70%以上。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方面功不可没。

    时下正值金融危机,国家鼓励创业,积极扶持发展服务业。工业园区主要为大公司提供创业场所,写字楼价格居高不下,政府受财力所限,不能出资建造一批适合小公司的创业园区,于是住宅小区就成为这些小公司首选的创业场所,对此,我们理应理解与支持。

    其次,当前我市房产空置率较高,一些小区开发了好几年,入住的业主并不多。很多业主饱受房贷压力,急需用房租来还贷,而公司开进小区,让住房成为办公用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业主的还贷压力。一些公司把住宅区的大房间和客厅当办公室,留两个小房间当卧室, 在降低城市房屋空置率的同时,也部分减轻城市外来人口的住房压力,可谓一举多得,几方受益。

    当然,对于在住宅小区内办公司给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带来的一些不便,我们不妨采取以下措施来化解:

    首先,完善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小区保安对出入小区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巡逻服务。

    第二,公司在入住小区之前,要与小区、业主签订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公司办理相关开业手续,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第三,加强小区管理,制订小区公约,那些可能影响业主生活起居、环境卫生、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司严禁入驻小区。

    第四,加强邻里关系协调,促进和谐小区建设。在此可以学习义乌有些村庄建房前邻里先通气协调的做法,减少邻里纠纷,把工作防范在先,并把小区内的公司纳入小区文明建设范畴。

符合传统 符合国情

    市区 曹荣献

    自古以来,商店就与居民区混杂在一起,这是中国城市的一大特点。住宅小区内办公司,既符合传统,又与金华实际情况相符,我十分赞成。

    金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上世纪40年代初,我在金华求学时,就看到市区江北的盐埠头(现国际大酒店南边)就有许多商店和住宅,人来客往,相当热闹,经商者与住宅里的居民相处很和睦。工作期间,我多次出差到温州,亲眼看见温州城区大街小巷遍布家庭工厂、公司。许多房间是前面开店办厂,后面住人。

    住宅小区内办公司,有利于增加人流,增添小区热闹气氛。如果在小区内开设饮食店、小百货店,还会方便小区居民。如果住宅小区内的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很可能会在小区内招聘员工,解决部分小区居民的就业问题。

    当然,在住宅小区内办公司,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必然增多,很可能影响居民的休息,因此,入驻小区的公司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取得小区居民的认可;不要在小区内设仓库,以免车辆进出影响居民休息。

小区可以开公司

    市区桃花苑 陆辉

    作为小区居民,吵架声、深夜电视响声、上夜班人的脚步声、小区小店的杂乱声……我都听到过,这些吵闹声弄得居民不得安宁,但经过沟通,最终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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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这些吵闹声可以解决,那么,小区开公司带来的问题同样可以解决,公司可以在小区内生存和发展。我认为,应该支持在小区里开公司,这样可以节省开支,方便创业,缓解就业难题。

    小区开公司,来往车辆、人员会增多,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我觉得如果公司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晚上不上班,车辆有序停放,不要喧哗,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网友评论

    应该禁止

    swallow2007:在小区里办公司,对住户来说,最担心的是安全问题,来来往往的人多了,总有些不放心。我觉得不应该在小区办公司。公司是省钱了,但影响了别人。

    四楼奇山:公司设在住宅小区肯定不妥,一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二会给小区管理带来压力,容易产生安全问题。

    xiaozhu113:办公司是好事,但也要考虑对邻居的影响。

    我要存款:公司办在住宅小区内,侵占了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资源,显然不妥。

    矿泉水有点甜:住宅就是住宅,办公的就是办公,不能混在一起,应该禁止。

    不影响住户生活就行

    夜半鲜:这是节约型社会的体现,很好。

    小邪:我觉得,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来处理住宅小区开公司问题,何况也禁止不了。只要不影响他人生活,应该提倡在家办公,以解决更多的就业问题。如果影响到了他人,应该通过协商来解决。

    我想只要不占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影响他人生活,我在家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与别人没有关系。如果这样都不行,那么就别在家聚会(也有可能是商用目的的),房子也别出租了。现在,房子的商住界限一直没法划分清楚。

    夹心饼:我也同意在住宅小区办公司,但前提是不影响住户生活,不占用公共资源。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

    四、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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