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地税局第三检查分局在蛇口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其1999年多列支财务费用100多万元,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并补税15万元。
原来,该公司税前列支财务费用100多万元,税务检查人员遍查其账本的银行借款、长期和短期应付款,没有发现有大额的借款。经询问该公司财务人员得知其大股东投入资本金1000多万,因公司赢利率低没分到多少钱,便提出要利息,公司只好在财务费用中支付了100多万元。税法规定:资本性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注册资本只能分享税后收益,不能税前支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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