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

  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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